- 索 引 号:FZ08104-4000-2017-00002发布机构:教育局
- 文 号:侯教〔2017〕37号发布日期:2017-04-06
- 名 称:关于做好2017年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县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学区,实小、实幼、特校、上街实验学校,各民办学校:今年教师节,福州市委教育…
县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学区,实小、实幼、特校、上街实验学校,各民办学校:
今年教师节,福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工会拟联合表彰一批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为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参评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含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从事教育工作2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在册人员。
二、推荐指标安排
根据“学校领导的推荐人数应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15%以内。”的要求,推荐指标安排如下:
1. 公立专任教师38名:专任教师根据职能科室对各校综合评定来分配名额(附件3),报县教育局研究初步名单;
2. 学校领导(正副校长、正副书记)7名,其中中学3名(包括完中),小学4名。校级领导由教育局职能科室拟出建议人选,报县教育局研究推荐;
3. 民办学校教师4名:民办学校由教育局职能科室拟出建议人员,报县教育局研究推荐;
4. 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名单,经县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审核研究确定后上报市教育局。
三、推荐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政从教;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赞誉的教师。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均衡教育,模范履行职责,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或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3. 2012年以来已获同级别先进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四、推荐办法
1.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各校推荐的候选人必须由各校教职工民主推荐,由党政工研究,经教代会(教工大会)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测评)审议通过,再由县教育工委、教育局、教育工会组织评选,审核上报。
3.推荐人选名单要在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必须包括评选推荐条件和方法,被推荐人姓名、年龄、职务、职称、教学工作量或行政工作有关情况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在上报人选时,应说明公示情况,对反映的问题,如认为不影响评选的,应附调查核实材料。
五、申报材料
填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先进事迹要典型,能反映在教育创新、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职业道德方面做出的成绩,文字简明扼要。请各学校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推荐对象的《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汇总表》一式一份;推荐人选审查报告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工会,逾期视为弃权。电子档请发送至县教育工会邮箱。
电子邮箱:527647865@qq.com;
联系电话:22075286
附件:1. 推荐人选审查报告
2. 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 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4. 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闽侯县教育局 闽侯县教育工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