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4月8日,福州市审计局、闽侯法院、闽侯司法局、闽侯审计局、闽侯图书馆及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同在闽侯县白沙镇新坡村新坡古厝设立“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同中心)”。
福州市审计局副局长方韶玲,闽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榕,闽侯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斌,闽侯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华,闽侯图书馆馆长卢克锋以及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谢武、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梁开斌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方韶玲副局长、林秀榕院长分别致辞,高校学生代表宣读倡议书,与会的7家单位携手签订共建协议。
“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同中心)”揭牌。
实地参观白沙镇新坡村新坡古厝,了解当地特色优势,以及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中遇到的实践问题。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围绕深耕基层首创精神,依托“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同中心)”平台机制建设,进一步聚合各方力量,发挥各方优势,多层次、多维度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进行座谈调研。
闽侯图书馆向“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同中心)”捐赠书籍。
随后,法院干警和高校师生志愿者现场开展乡村文化生态保护宣传活动,现场发放闽侯县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倡议书及宣传册,就古厝、古文物保护法律知识、生态保护法律规定等进行普法宣传。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闽侯法院将坚持能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共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协同中心)”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司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化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大巡回 大联动”等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加强乡村产业、民营经济、生态环境、平安乡村等“三农”领域的司法供给,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前沿、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