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人到安监局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书》,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告知书》;有些项目安监局须派人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的,安监局会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在现场核查时发现经营场所有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情况,安监核查人员会当场向申请人指出,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合格;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经安监局审核合格及经营场所核查合格的,安监局将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办结并通知申请人领证。
注意:新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须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单位名称预核准,预核准证明办好后再去找安全评价机构搞经营场所现状评价,同时从业人员须去培训相关资格证,最后把人员资格证、工商预核准证明、安全评价报告等资料按照以上要求到安监局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