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9-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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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自2015年8月27日起,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