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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