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你好,
|
注销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登录
|
注册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领导之窗
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人事信息
规划计划
统计信息
法规文件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解读回应
回应关切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政务信箱
智能互动
魅力闽侯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智能互动
>
婚育收养
非闽侯县户口可以在闽侯结婚登记吗?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10-28 15:11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2023年6月1日起,我县实施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双方户籍均非福建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闽侯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我县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此外,为便捷群众,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的,无需提供闽侯居住证即可在我县办理。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