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哪些行为属于侵犯福建省著名商标权的行为?
共有五个方面:(1)擅自印制或者使用福建省著名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
(2)擅自将与福建省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作为商品或者服务名称、企业名称、商号、字号、包装、装潢或者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引起相关公众误认或者混淆的;
(3)擅自将福建省著名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名称、商号、字号或者标志作为本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名称、企业名称、商号、字号、包装、装潢或者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引起相关公众误认或者混淆的;
(4)在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与他人的福建省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且可能引起相关公众误认或者混淆的;
(5)其他损害福建省著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2、商标行政指导制度中的“三书”具体所指的是什么?
“三书”具体指的是:“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
43、工商部门要按照“三个一批”的制度做好“商标注册”和“驰著名商标”工作,“三个一批”具体指的是什么?
“三个一批”: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
44、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总局。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的内容必须包括有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符合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5、工商部门可指导企业通过何种途径寻求闲置商标的转让?
可指导企业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www.fjaic.gov.cn)上的福建省实施商标战略信息平台,该平台为企业的闲置商标提供免费、权威的展示服务。
46、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26条中,给予我省商标工作方面的政策支持有几条?
共有5条。其具体内容是:(1)将福建作为商标工作重点联系省,指导和协助福建省总结推广利用商标促进农民增收的成功经验;努力扩大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增收所覆盖的区域和惠及的农民数量;大力支持和协助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对农民以及有关农业团体的商标法律培训、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指导工作,促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加强对福建商标国际注册的指导。支持福建开展对出口型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的培训,增强出口型企业对在境外商标注册的意识,提高出口型企业运用国际规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3)支持福建开展对台商标注册和保护途径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台商注册商标,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商标权益。(4)加强对福建查处商标案件工作的指导。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力度。(5)支持福建推动授权民间机构就商标事务进行交流,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稳步发展。
47、驰名商标较普通商标能够在哪些方面得到扩大范围的法律保护?
法律上的特殊保护主要有六个方面: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对于侵犯驰名商标商标权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工商部门禁止使用。由工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使用,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48、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哪些方面?
五个方面: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49、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通过哪些具体途径?
有三个具体途径:通过商标管理案件程序、运用商标异议案件程序、运用商标争议案件程序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50、申请人通过商标管理案件程序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必须由哪一行政级别的工商局立案?
必须由设区市工商局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