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的适龄子女入学办法(2015年)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11-2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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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地学校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过渡地学区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