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闽侯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2-1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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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闽侯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根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教育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的道路上平稳前行。现将我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教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着力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道路。组织党组会部署制定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将法治建设相关内容纳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充实法治宣传力量,增强教职员工的法治意识。根据榕检发办〔2021〕110号,结合县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聘请县检察院10名检察官为学校综治副校长,充实学校综治力量,深入开展“检察长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

(三)及时梳理公布权责清单,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我局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依法调整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权责事项共127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公共服务1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行政处罚44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权责事项36项。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熟知权力清单内容和办事流程,各科室不擅自变更权力,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按照行使权力承担相应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履职尽责意识。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均按照调研论证、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公开的法定程序执行,强化决策法定程序性。重大采购、工程项目、人事招聘等均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并在网上公开公示。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主动接受监督。2021年出台了《闽侯县教育局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闽侯县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闽侯县教师待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闽侯县教育局印发<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内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份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进行备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不符合涉及行政处罚内容和计划生育内容等教育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六)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县政府要求,落实聘用、管理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精简审批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相关“便民服务”规定:“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充份利用电子证照感知,压缩办事时限,减少审批材料、流程。精简办事申请材料,全面梳理需提交复印件的事项,对无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可通过电子证照内部共享的一律取消提交复印件,不再收取“无犯罪证明”等材料。

(八)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九)自觉接受教育监督评价。我局历来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渠道。2021年县教育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7件,承办县政协委员提案16件。

(十)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件,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

(十一)严格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及时调整发布 “双随机、一公开” “一单两库”,确定监管对象为230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执法人员3人,随机抽查事项共11项。根据《闽侯县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工作方案》,每次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于5月7日—21日和11月8日—19日对随机抽取的24所学校(培训机构)开展检查。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现场查看、询问相关人员、学校汇报等形式,执法人员针对抽查事项内容,按抽查对象范围对被抽查学校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给被检学校,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完成的要求提交整改报告上交我局存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发布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十二)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7成。责令整改或停业存在安全隐患方面、存在培训行为方面等问题的机构81家,已整改到位81家。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使用率达100%,全面实行预收费监管,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建立资金监管账户比例达100%。

(十三)提高法治宣传实效,强化法治意识 充分开展综治副校长进校园宣传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动员学生广泛参加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活动、参与全国禁毒知识竞赛,让学生在活动中感受法治,理解法治。组织开展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黑板报评比、征文、演讲比赛、主题班(团、队)会观摩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综治宣传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学校安全教育周”“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法律法治的宣传教育,从小树立法治思想。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仍需提高,组织保障仍需加强,依法治理的能力仍需提升等。

    三、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闽侯县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上级要求,持续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和规范教育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抓实抓好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提升制定教育政策的质量和水平;四是继续贯彻落实“双减”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政策,推进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归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五是加大教育普法力度,抓好“八五”普法活动。

  

 

 

 

 

                                   闽侯县教育局 

                                   2022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