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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发标准如何规定?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3-06 08:26
答: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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