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相关证书载明主机功率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来源:00000034 发布时间: 2016-11-2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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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改变渔船主机的,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渔业捕捞许可申请与审批暂行办法》等要求,应当向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及其复印件(合法有效是指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本年度已年检或年审);

    此外,通过利用拆解、销毁或者处理海洋捕捞渔船的方式申请增加主机功率的,申请人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被淘汰或灭失的海洋捕捞渔船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以及申请人所在地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