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你好,
|
注销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登录
|
注册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领导之窗
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人事信息
规划计划
统计信息
法规文件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解读回应
回应关切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政务信箱
智能互动
魅力闽侯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智能互动
>
农林牧渔
禽养殖场、养殖户和宠物饲养者若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时,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00000034
发布时间: 2016-11-25 15:30
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和宠物饲养者若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时,应当如何处理?
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和宠物饲养者若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时,应立即作无害处理。无害化处理有以下两个办法:
1
、焚烧,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焚烧,焚烧过程中应注意公共卫生安全,并作好环境保护工作。
2
、深埋,以病死畜禽的数量和重量的多少而论,在政府规划用地和水源重地以外,进行挖坑深埋,并作好消毒工作。以上两种方法均要对运输工具作好消毒处理工作。如有违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