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有没有办理年龄要求?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3-1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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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未满16周岁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5年。根据《福州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未满16周岁须监护人陪同办理,持居民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人口信息,并免费拍摄制证相片。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正确无误的,采集申领人指纹信息。为保证拍摄照片符合制证要求,拍摄照片时闪光灯较亮,未满16周岁的人员需独立配合拍照和采集指纹,因此当事人可酌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