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闽侯管理部办理业务)
李女士介绍,她在之前购房时办理了建行纯商业购房贷款,只能在还款一年后,每年通过“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由于提取时间的滞后性,给她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如今能够直接用公积金冲还贷款,让李女士的资金压力缓解不少,生活幸福感也增强许多。
据悉,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于7月21日起正式开通办理商业贷款委托还贷业务,该业务首批试点支持建行商业贷款委托还贷,有建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该项业务后,每月可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业贷款。
据悉,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于7月21日起正式开通办理商业贷款委托还贷业务,该业务首批试点支持建行商业贷款委托还贷,有建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该项业务后,每月可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业贷款。
▲(志愿者为前来办理业务的职工提供新政咨询引导)
该业务开通后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闽侯管理部
迅速落实
积极为客户办理
努力提高群众安居幸福指数
李女士便是首批受益群众之一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闽侯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缴存职工满足以下3个条件即可申请办理“商业贷款委托还贷”:
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
住房贷款已还款满1个月且无逾期
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满1个月
办理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以及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卡至住房公积金窗口,便可申请办理委托还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