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办根据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1〕19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
二、《通知》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立足企业和群众关切期盼,全力解决“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滨江新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底前,实现即办件比例50%以上、开办企业办理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小时以内、全年办税时间压减到90个小时以内,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通知》的核心内容
该《方案》共七个方面28项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持续提升投资服务水平
1.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2.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3.放宽市场准入。
(二)降低市场准入和创业就业门槛
4.健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机制。5.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环境。6.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7.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
(三)简化企业办事审批手续
8.提升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9.优化供电供水供气服务。10.优化不动产登记。11.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
(四)减轻企业生产经营压力
12.降低企业经营成本。13.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五)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效率
14.提升“一网通办”水平。15.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16.完善产业园区服务机制。17.增加新业态应用场景供给。
(六)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障
18.构建新型监管机制。1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健全办理破产机制。21.推行“多元调解+速裁”,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22.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七)优化社会基础服务水平
23.优化养老服务,提升“老有所养”水平。24.优化医疗服务,提升“病有所医”水平。25.优化教育服务,提升“学有所教”水平。26.加快完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27.创新创业活跃度。28.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工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