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县实施方案》包括总体目标、试验举措、保障措施等三部分。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改革方案要求,立足福州东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发展需求与发展条件,到2025年底,我县试验区建设框架基本建立,各类试点任务有序启动,局部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
(二)试验举措
《县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七大试验举措:
1.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通过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市民化保障与支持体系、健全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完善人才管理服务机制等举措,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和城乡人口有序流动。
2.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通过夯实城中村改造顶层设计,系统推进城中村更新改造;探索多种形式改造模式、打造多种形式的城中村改造平台;拓展多元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城中村改造等举措,逐步完善城中村治理体系。
3.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通过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强化载体平台支撑;保障农业发展用地,优化空间要素保障;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创新信贷支持等举措,凸显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的集成示范效应。
4.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过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建设,推动生态资源产业化;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制度、支持“生态银行”等发展模式,推动生态资源资本化;创新绿色金融体系、推广“福林贷”、实施绿色发展考核,健全生态资源价值实现保障机制等举措,逐步形成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和路径。
5.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通过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统一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完善城乡交通、供水、垃圾治理、数字基建等工程建设、统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多元投入、健全管护机制,统一城乡基础设施管理等举措,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
6.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通过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能力、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等举措,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7.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通过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经营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保障措施
《县实施方案》主要包含四个保障措施: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强化组织保障,负责全县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三是加大政策扶持,撬动更多资源投入城乡融合发展。四是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序实施、顺利推进、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