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闽侯县当前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实现2023年一季度良好开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1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工业、商贸业2022年决胜收官和2023年一季度稳定生产运行措施的通知》(侯政办规〔2022〕4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七条措施等4条惠企政策的通知》(侯政办〔2021〕15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稳工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措施》。
二、政策奖励措施
我县《措施》在框架和内容上基本与市里保持一致,进行了八处调整,形成了五个方面15条的具体措施。
一是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2条措施。主要是:实施增产奖励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其中实施增产奖励方面鉴于该项政策市财政有专项资金,同时我县2022年12月已下发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工业、商贸业2022年决胜收官和2023年一季度稳定生产运行措施的通知》(侯政办规〔2022〕4号),部分企业已进入申报阶段,考虑到政策延续性以及进一步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市县两级政策叠加执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在省、市政策基础上,我县按照交易周期实际用电量给予0.02元/千瓦时的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是保障工业企业稳岗用工方面4条措施。主要是:支持企业用工稳岗,加强用工服务保障,支持共享用工、调剂用工,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该部分措施结合市里《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稳工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3〕2号),人社局新增“支持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和“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两条措施内容。)
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落地方面2条措施。主要是: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促进春节招商对接。(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组织实施市级重点工业项目30项以上,总投资100亿元以上。技改奖补政策在执行市里文件基础上,结合了我县《关于印发闽侯县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七条措施等4条惠企政策的通知》(侯政办〔2021〕15号)执行。促进春节招商对接方面,一季度全县新对接民企产业类项目不少于10个,计划总投资不少于30亿元。)
四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方面5条措施。主要是: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境外市场,支持举办“手拉手”活动,支持企业开拓省外市场,支持企业供需对接。(支持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奖励在执行市里文件基础上,结合了我县《关于印发闽侯县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七条措施等4条惠企政策的通知》(侯政办〔2021〕15号)执行。)
五是强化企业协调服务方面2条措施。主要是:强化企业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融资纾困。
三、其他事项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确规定执行期限的措施外,其他措施均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止,由县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