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闽侯县小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12-3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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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闽侯县小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

 

 

       闽侯县小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解决我县消防站建设历史欠帐问题,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实现“打早灭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计划在全县10个没有正式消防站的乡镇(街道)建设小型消防站。

二、目标任务

2020年1月1日前,鸿尾乡小型消防站建成投用;2020年6月前,尚干、祥谦、竹岐乡、荆溪、甘蔗街道、洋里、大湖廷坪、小箬等9个乡镇(街道)小型消防站建成投用。

三、建设要求

(一)站房建设

1.蔗街道、竹岐乡利用空置地块建设模块化装配式消防站,预算经费200万元/站,县财政按70%补助,各补助140万元,共计280万元,不足部分由甘蔗街道、竹岐乡承担,并由甘蔗街道、竹岐乡具体负责建设,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

2.尚干、祥谦、鸿尾、荆溪、大湖、小箬:利用原有建筑装修改造为简易消防站,满足一个停车库、一个办公室(值班室)、一个集体宿舍等基本执勤、生活条件。预算经费50万元/站,县财政各补助20万元,共计120万元。

3.洋里、廷坪:利用空地建设简易消防站,满足一个停车库、一个办公室(值班室)、一个集体宿舍等基本执勤、生活条件。预算经费100万元/站,县财政各补助100万元,共计200万元。

(二)车辆采购

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负责采购小型消防车10台(拟建小型站的乡镇、街道各1台),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车辆性能参数,年底前配发各乡镇(街道),统一上地方牌照并纳入各乡镇资产管理,按特种车辆予以保障使用,站房未建设完成前,全部停放乡镇(街道)大院执勤,站房建设完成后立即在新站点投入执勤。

小型消防车及车上配备的器材预算经费30万元/站,各补助30万元,共计300万元。

(三)人员及办公经费

专职消防人员除正常保安工资外,参照福州市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部分岗位职责、管理及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相关标准,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岗位补贴和考勤补贴,其中站长每月发放1800元的岗位补贴,副站长每月发放1400元的岗位补贴,担任驾驶员或班长每月发放300元的岗位补贴,除站长、副站长外的所有队员每月发放500元的考勤补贴,并为其按合同制消防员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800元/年,保额100万元),由乡镇(街道)承担。

各小型站建设完成后,购买基本办公设备、训练器材、人员服装、基本生活用品等开办费;以及小型站日常运行,如伙食、车辆器材损耗、灭火剂购买等业务经费,由乡镇(街道)承担。

以上(一)至(三)点,县财政补助900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监管、指导站房建设及装备采购工作。站房建设、装备采购完成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验收,并提请县财政局拨款至各乡镇(街道)。

(四)人员配备

由各乡镇(街道)分管综治的领导负责小型站管理和运行,指定正式在编人员任站长,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业务指导和人员定期培训。从各乡镇(街道)现有保安力量中抽调6-10名(2名驾驶员,在编的可兼任站长)人员到消防救援大队培训,由消防救援大队培训合格后投入小型站执勤。

(五)工作督办

为确保小型消防站建设进度,将此项工作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县政府督查,及时跟踪问效,以确保2020年1月1日前鸿尾乡完成小型站建设任务,2020年6月前全部小型站投入运行。

各乡镇(街道)于2019年12月底将小型消防站建设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陈帆,联系电话:22075960,传真号:22988218)。

 

附件:各乡镇(街道)小型消防站建设方案汇总表

          


附件:

各乡镇(街道)小型消防站建设方案汇总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建设选址

站房建设模式

车辆器材配备

站房建设

预算经费

(万元)

站房建设

县财政补助费用(万元)

小型消防车辆县财政补助费用

(万元)

 

1

甘蔗街道

陈店湖工业区1号路(原合成氨厂宿舍楼)

利用空置地块建设模块化装配式消防站

小型水罐车1部(含灭火抢险救援标配器材装备)

200

140

30

 

2

竹岐乡

乡政府大院停车场内侧空地

利用空置地块建设模块化装配式消防站

小型水罐车1部(含灭火抢险救援标配器材装备)

200

140

30

 

3

荆溪镇

港头村连头331号县代管房处

利用原有建筑装修改造

小型水罐车1部(含灭火抢险救援标配器材装备)

50

20

30

 

4

鸿尾乡

乡政府大楼一楼及鸿尾村、桥头村、超墘村

利用原有建筑装修改造

小型水罐车1部(含灭火抢险救援标配器材装备)

50

20

30

 

5

尚干镇

原青口国税分局(尚干镇政府斜对面)

利用原有建筑装修改造

小型水罐车1部(含灭火抢险救援标配器材装备)

50

20

30

 

6

祥谦镇

门口安置房架空层

利用原有建筑装修改造

小型水罐车1部(含灭火抢险救援标配器材装备)

50

20

30

 

7

大湖乡

上苑村旧村委会

利用原有建筑装修改造

小型水罐车1部(含灭火抢险救援标配器材装备)

50

20

30

 

8

小箬乡

乡政府旧电信建筑

利用原有建筑装修改造

小型水罐车1部(含灭火抢险救援标配器材装备)

50

20

30

 

9

廷坪乡

乡政府公路站旁

利用空地建设简易消防站

小型水罐车1部(含灭火抢险救援标配器材装备)

100

100

30

 

10

洋里乡

洋里乡绅带村小学空地

利用空地建设简易消防站

小型水罐车1部(含灭火抢险救援标配器材装备)

100

100

30

 

 

合计

 

 

 

 

600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