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江洋农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提升全县城乡绿化水平,进一步掀起建设2020年“绿满闽侯”的新高潮,切实做好以实施“绿色三城”、乡村绿化、绿色通道、绿色屏障为重点的“绿满闽侯”建设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绿满闽侯”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2020年“绿满闽侯”行动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县城乡绿化水平,进一步掀起建设造林绿化的新高潮,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绿满闽侯”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海西”为主题,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方针,以实施“绿色三城”、乡村绿化、绿色通道、绿色屏障等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满闽侯”活动,努力提升城乡绿化一体化,不断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和县城绿化率,把我县打造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发展、县强民富、生态宜居”之名片。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全力实施。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做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发展”的要求,把2020年定为城乡“绿化年”,全力实施“绿满闽侯”建设,确保完成“绿满闽侯”建设任务。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的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规划相应的建设内容,抓住重点,突显特色,结合宜居城市、乡村振兴、海西交通网建设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围绕“绿色三城”(福州西新城、汽车城、大学城),实施乡村绿化、绿色通道、绿色屏障的“绿满闽侯”项目建设。
(三)生态优先,注重实效。规划建设以身边增绿、改善生态、优化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促进兴林富民,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四)造改并举,建管并重。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强化森林经营,及时改造现有低质低效林分,不断提高森林的综合效益;提升城乡绿化,加强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巩固扩大造林绿化成果。
(五)政策引导,公众参与。制定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创新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满闽侯”建设。
(六)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在县政府组织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组织实施,合力推进“绿满闽侯”建设。
三、主要任务
全县“绿满闽侯”建设总任务为53929亩(见附件1)。其中:(一)“绿色三城”(福州西新城、大学城、汽车城):立体绿化任务92亩。(二)乡村绿化: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12个;建设村植千树2520亩(126个村)。(三)绿色通道:建设任务680亩,长度50.4公里。(四)绿色屏障:127亩。(五)山地绿化:人工造林更新任务3510亩;森林抚育任务25000亩;封山育林任务22000亩。同时,做好山地林木保护工作,以提高森林质量,巩固绿化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用地规划阶段:2020年2月3日前,各任务单位做好任务分解、作业设计编制等种植绿化前期规划工作。
(二)用地提供阶段:2020年2月9日前,各任务单位完成项目建设人员组织、林地准备审核、苗木储备任务、施工机制模式(含招投标)落实等造林用地提供工作,并报县林业局备案。
(三)种植完成阶段:确保2020年5月1日前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幼林抚育和封山育林任务。
(四)管护要求阶段:(1)所有种植地块,实行村干部、护林员和承包人等三级管护责任制度;(2)为提高成活率,做到种植1年验收3年养管护,确保绿化成效。
(五)林地(森林)保护阶段(即建立长效机制)
1.严格涉林项目审核制度。从即日起,依法严格涉林项目审核,严格开发山地项目审批,严禁开荒种果项目建设,防止继续扩大毁林事件发生,实施“果园零增长”措施,落实最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2.强化资源末端管控机制。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实行网格化巡查管理,及时发现非法毁林开荒种果、盗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有效减少涉林违法案件;充分调动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积极探索应用卫星、无人机、远程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立体式常态化监管,同时做好森林火灾、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重大水土流失预警预报工作,确实提升森林资源监管水平和能力。做到每发生一起违法破坏林地行为,均要落实追究村干部责任制度。
3.加强重点区位封育保护。在闽江流域一重山(如,荆溪的白头山、竹岐的苏洋山、旗山、五虎山等),要实行全面封山育林,维护该区域的防护林、森林景观林、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的生态安全。
4.加大森林保护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林业执法部门打击职能,对毁林种果和盗砍滥伐林木等涉林案件要依法从严查处,做到重心前移、源头执法。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定期与不定期联合开展森林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办案力度,挂牌督办一批林业大案要案,依法打击危害森林资源安全的违法行为。
5.实行森林资源目标考核。确保辖区内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到100%,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行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年度森林采伐消耗量不突破森林采伐限额,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控制森林火灾,辖区内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8‰;辖区内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主要病虫害有效防治率在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监测覆盖率达100%,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是实施“绿满闽侯”行动方案的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造林绿化地块、绿化苗木、资金、劳力等事宜,扎实推进“绿满闽侯”建设任务的实施。
(二)县直有关部门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绿满闽侯”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牵头:1.平原区的高铁和水路沿线乡镇(街道)整理所辖区边角地、三角地及剩余地,按照“村植千树”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村庄建设管控线内,重点研究平原乡镇村庄植树规划,突出抓好“口袋公园”和6个以上村庄的环村路植树工作;2.研究落实“绿色三城”房屋外墙立体绿化的4个试点工作(采用爬山虎、炮仗花、牵牛花在房屋外墙挂绿方式);3.负责指导上街镇、甘蔗街道在所辖区内各确定一个街道,按照城市立体绿化工作要求,做好2个街道的立体绿化和美化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牵头实施国、省、县、乡、村道路通道两侧种3排行道树的50.4公里绿化任务。
县水利局:负责牵头县内重要流域的江河、湖泊、水库一重山的水土流失治理,重点突出闽江、陶江、大樟溪、溪源溪、穆源溪等流域沿岸的绿化美化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二沿一环”一重山茶果园水土流失绿化治理。
县林业局: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绿满闽侯”建设情况。协助做好126个村庄的“村植千树”绿化行动,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及森林村庄工作。抓好“两带一窗口”的沿海高铁(闽侯段)绿美景观示范项目建设绿化提升。切实加强“二沿一环”(沿路、沿江和环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位的林分改造,开展重点生态区位的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保持生物多样性。加大对毁林开荒种果和盗伐滥伐林木等涉林案件查处力度,保护森林生态景观质量。
县效能办:负责开展“绿满闽侯”督查、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县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面推进“绿满闽侯”行动建设工作。
(二)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合理安排,突出“一村一品”“一路一景”,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确保造林绿化取得实效。坚持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统一规划,乡土树、珍贵树、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科学规划设计;城镇、村庄、道路两侧绿化,要与农田、水系、路网布局以及城乡规划、乡村风貌相结合,注重生态景观与自然风貌的统一和谐,建设一批彰显区域特色的生态景观林、城镇片林、村庄片林、绿色廊道。
(三)保障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财政、发改、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资金,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在优先使用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前提下,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支出,各乡镇(街道)可以根据自身财力状况进行叠加补助作为补充。
(四)强化督查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单位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和自查监督力度。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按照部门职责开展督查督导,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各项建设任务。
(五)坚持依法兴绿。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公路法》、《铁路法》、《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全面落实造林绿化管护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健全奖惩制度。各乡镇(街道)应每季度向县绿化委员会报送“绿满闽侯”工作开展情况。效能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村植千树”“森林覆盖率”列入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七)做好宣传发动。充分运用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型传媒资源,以国际、国内环境与自然保护相关节日、纪念日、主题日为契机,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保育科普知识宣传,大力传播生态文化理念,营造国土绿化的浓厚氛围,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附件:1.2020年“绿满闽侯”建设任务安排汇总表
2.2020年“绿满闽侯”行动建设任务工作责任清单
3.2020年闽侯县实施“绿满闽侯”造林绿化项目建设
标准和要求
附件3
2020年闽侯县实施“绿满闽侯”造林绿化
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
为加快我县国土空间绿化工作,统筹推进山上山下、山区平原、县城乡村造林绿化美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0年全县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指南。
一、绿色三城、绿色通道标准
(一)“绿色三城”的立体绿化
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城市立体绿化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绿色通道
1.采用胸径≥3厘米、树高≥2米的景观树种大苗。
2.种植连续面积1亩以上的片林或3行以上、行距≤4米的林带,每亩合理株数≥42株,且分布均匀;零星“四旁”植树按每亩42株(胸径≥3厘米)的标准进行折算。
3.落实管护责任,做好种植后3年的管护工作,确保绿化成效。
二、乡村绿化标准
(一)村植千树
1.目标任务:全县126个村、每村新种植树木1千株以上(折算面积20亩以上),青口镇、祥谦镇、尚干镇、南通镇、上街镇、荆溪镇、白沙镇、甘蔗街道及竹岐乡等9个乡镇(街道)要优先安排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沿线村庄,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和美丽乡村建设村庄等,确保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全覆盖。
2.种植地点:在村庄居住区内科学规划实施,主要利用村庄“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和村中“五地”(庭院地、拆违地、边角地、废弃地、荒芜地或非规划林地)以及村中村道街道旁、乡村公园和村内池塘溪渠河堤及村庄生活区范围内可绿化其他地段,开展“村植千树”绿化美化行动,尽量成片、成带、成景。
3.树种选择:种植群众喜爱、适宜本地生长的景观树、乡土树、珍贵树、果树等,其中果树应占30%以上、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的“四旁”“五地”应尽量种植速生、高冠、彩化树种,打造各具特色、一村一树、一村一果、一村一品的乡村绿化景观。乔木种植面积比例70%。
4.苗木规格:苗木使用适应性强、生长健壮、冠形正常、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全冠苗、容器袋装苗,苗木胸径≥5CM的,占种植比例40%以上;苗木胸径3-5CM的,占种植比例60%;苗木树高≥2.5米。无明显主干的,采用地径≥5厘米、树高≥2米,且并入苗木胸径3-5CM的种植比例。
5.种植密度:片林造林密度每亩50株且分布均匀;林带及零星植树按50株折1亩计算面积,折算后的总面积不得超过造林地块面积。双排以上林带株距≥3米、行距≥2.5米,单排林带株距≥3米。
6.成活率要求:≥98%。
7.管护要求:建立乡规民约,设立“村植千树”公告牌,落实管护责任,做好种植后3年的管护工作,确保绿化成效。
(二)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
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12个,系“百城千村”绿化美化的工程。按照《福建省绿化委、福建省林业局关印发福建省“百城千村”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绿委〔2018〕9号)执行。
三、绿色屏障标准
(一)“二沿一环”森林景观带提升工程
1.建设范围
“二沿一环”两侧1公里内可视范围的林地,由近及远,建设森林质量提升景观带。对两侧荒山荒地、疏林地、皆伐迹地实施新造,对两侧景观防护效果不佳的稀疏林分及森林病虫害除治、低产低效林、退化防护林进行林分改造。
2.建设要求
(1)任务要求:注重成片成景,尽量连片连带,每条带长度不小于1公里,在前沿300米宽度范围内新造、改造面积达到30%以上。
(2)树种选择: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常绿与落叶镶嵌,打造地带性植被为主体的森林生态景观。根据城市建设总体环境、区域特点,合理选择森林景观树种,彰显地方风格和地域特色。
(3)苗木标准:选用优良品种品系、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2年生以上袋装容器大苗(容器袋直径≥12cm),尽量选用本地苗木,就近起苗调用。
(4)造林密度:新造,每亩种植阔叶景观树种≥110株,且均匀分布。林分改造,每亩套种阔叶景观树种42株以上,实行带状、块状种植;对林中林缘分散细小空地、不规则地、跳跃地等,可见缝植绿,按种植株数折算成相应面积。
(5)栽植要求:在上年秋、冬季或造林前一个月完成林地清理和整地挖穴。采用带状、块状整地,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为60cm×50cm×40cm以上,造林当年每穴施基肥(有机肥)2公斤,第二年结合抚育追肥1次,每年抚育2次,连续抚育管护3年。
(二)“两带一窗口”绿美示范工程(任务25亩)
1.建设地点:高铁闽侯段(祥谦-青口)沿线两侧2公里以内一重山可视范围和重要节点。
2.树种选择:高铁闽侯段(祥谦-青口)沿线侧重建设绿美美一体、连片大色块特色的森林景观,突出当地特色树种、花(叶)色树种。
3.苗木标准:选用优良品种品系、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2年生以上袋装容器大苗(容器袋直径≥12cm),尽量选用本地苗木,就近起苗调用。
4.造林密度:新造,每亩种植阔叶景观树种≥110株,且均匀分布。林分改造,每亩套种阔叶景观树种42株以上,实行带状、块状种植;对林中林缘分散细小空地、不规则地、跳跃地等,可见缝植绿,按种植株数折算成相应面积。
5.栽植要求:在上年秋、冬季或造林前一个月完成林地清理和整地挖穴。采用带状、块状整地,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为60cm×50cm×40cm以上,造林当年每穴施基肥(有机肥)2公斤,第二年结合抚育追肥1次,每年抚育2次,连续抚育管护3年。
(三)“二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含县内重点流域茶果园水土流失治理)
1.苗木规格:采用苗高≥1.5米的容器大苗,重点区位的采用速生大苗。
2.补植密度:①稀疏林地每亩补植阔叶树≥35株,且分布均匀,人工措施到位。②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改造提升在间伐后需每亩补植套种阔叶树≥35株,且分布均匀,人工措施到位。③茶果园每亩套种阔叶树(珍贵用材树种)≥25株,且分布均匀,人工措施到位;套种的苗木5年内不能移植,5年以后可以移植,但要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进行补植,确保补植套种成林后郁闭度达到0.2以上。
四、人工造林更新(3510亩)
(一)珍贵用材树种造林(100亩)
1.单片面积50亩以上为一个示范片,同一个乡镇范围内相对集中、交通方便、景观效果成效好的地块规划设计造林。
2.珍贵树种为列入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和原省林业厅颁布的第一批、第二批主要栽培70种珍贵树种参考名录的用材树种,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珍贵树种。
3.提倡营造混交林,选择1-2种珍贵树种与一般造林树种混交时,珍贵树种造林株数或面积占造林总株数或总面积的35%以上。
4.严把“三个用好”:用好的种苗,新造林一律采用高世代良种壮苗;用好的林地,新造林地的产地质量等级必须达到Ⅱ类以上;用好的措施,坚持生态化建设理念,促进林分形成混交林、复层林、异龄林。
5.速生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密度为70-110株/亩,株行距为2.8米×3.4米-2.2米×2.8米;慢生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密度为167-208株/亩,株行距为1.8米×2.2米-1.6米×2米。实行沿等高线、品字型排列穴植。
(二)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任务410亩)
1.新造
(1)因地制宜,开设水平梯带,带宽≥1米,带面外高内低。严禁钩机全垦整地,并尽可能保留山顶、山腰和山脚部位的植被。
(2)油茶应选用经过省级以上良种审定机构认定的2年生以上优良品种、品系嫁接苗,无患子、核桃、油用牡丹等可为1年生苗,根据立地条件和品种类型合理确定造林密度,采用大穴种植,施足基肥。
2.低改
(1)全面扩穴松培土加施肥。
(2)科学修枝整形,修枝整形比例应达60%以上。
(3)对老、残、病、劣、不结果植株及林中空地进行更新、补植,确保达到合理密度。
(4)根据实际需求,开展灌溉系统、作业便道建设。
(三)其他更新造林(任务0.3万亩)
按《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以及有关营造林项目建设标准、作业设计方案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森林抚育(任务2.5万亩)
按《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的要求组织实施。
六、封山育林(任务2.2万亩)
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封禁、封育措施组织实施,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图、表、册一致,并设标志牌,落实护林员。
七、资金补助
在优先使用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前提下,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列支,造林补助资金标准参照县政府2019年度的文件执行,各乡镇(街道)可以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参照进行叠加补助作为补充。
1.“村植千树”任务126个村(含2021年任务63个),每村补助18万元,计2268万元(其中:省级360万元、市级378万元、县级1530万元)。
2.“两带一窗口”绿美示范工程改造建设任务25亩,每亩补助0.25万元,计6.25万元(其中:省级4万元、市级1.25万元、县级1.0万元)。
3.珍贵用材树种造林任务100亩,每亩补助0.1万元,计10万元(其中:省级5万元,市级5万元)。
4.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任务410亩,每亩补助0.1万元,计41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8.2万元、县级12.8万元)。
5.创建省级森林城镇与省级森林村庄,按照先建后补方式补助,以2020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文件为准。
以上合计补助资金2325.2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89万元,市级资金392.4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43.8万元。
附件:1.“村植千树”绿化行动树种推荐名录
2.“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树种推荐名录
附件1
“村植千树”绿化行动树种推荐名录
一、果树树种
龙 眼、荔 枝、橄 榄、杨 梅、银 杏(非嫁接)、柚 子、芒 果、柿 树、桃 树、杏 树、枇 杷、梨 树、树葡萄、柑桔类等。
二、乡土树种
榕 树、福建山樱花、香 樟、桂花树、沉水樟、闽 楠、浙江楠、火力楠、檫树、香 椿、乌 桕、花榈木、朴 树、南方红豆杉、红豆树、建 柏、杂交马褂木、黄连木、柳 杉、水 杉、油 杉、枫 香、罗汉松、竹 柏、泡 桐、冬 青、女 贞、广玉兰、山杜英、鸡冠刺桐等。
附件2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树种推荐名录
一、福建省第一批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40种)
香 樟、楠 木、花榈木、降香黄檀、印度紫檀、光皮桦、西南桦、锥 栗、青钩栲、红 锥、厚 朴、格 木、马褂木、福建柏、银 杏、南酸枣、乳源木莲、福建含笑、深山含笑、乐昌含笑、火力楠、米老排、红豆树、乐东拟单性木兰、秃 杉、南方红豆杉、柚 木、香椿、观光木、香榧、福建山樱花、桃花心木、麻 棟、非洲棟、花红天料木、枫 香、桂 花、天竺桂、柳 杉、罗汉松
二、福建省第二批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30种)
铁刀木、桢 楠、赤皮青冈、榉 树、木荚红豆、土沉香、大果紫檀、福建青冈、少叶黄杞、水青冈、紫 楠、红花香椿、黄连木、半枫荷、金钱松、油杉、江南油杉、托里桉、大花序桉、卷荚相思、蓝果树、黄枝润楠、卷斗青冈、钩栲、蕈树、檫树、刨花楠、钟萼木、青钱柳、百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