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荆溪镇和上街镇2个片区非国有工业企业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0-06-0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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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县政府颁布实施的《闽侯县甘蔗街道、荆溪镇和上街镇三个片区非国有工业企业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进一步做好荆溪镇和上街镇2个片区非国有工业企业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对于荆溪镇溪头、厚屿片区和上街镇国宾大道南侧片区范围内的非国有工业企业,从下发通告之日开始:(1)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一律暂停办理不动产(含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抵押、登记等手续;(2)一律停止企业现址项目审批(报批),核准和备案;(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停止办理征收范围内非国有工业企业的新设立、变更、股权出质等登记手续;(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0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