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南通镇奥特莱斯及农贸市场片区控制调整论证》、《关于闽侯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侯县南通镇安置二安置三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闽侯县南通镇
二、用地面积:25.7365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通洲路、西至大樟溪沿岸、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通洲花园,涉及南通镇的洲头村、上洲村和罗洲村。
四、公示期限
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7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
联系电话:0591-22982504
附件:《闽侯县南通镇安置二安置三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