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启动公告【京台高速公路出口至115县道公路工程】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07-2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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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京台高速公路出口至115县道公路工程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1、征地面积:22.0278公顷。

2、征地范围: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白沙镇上寨村、新坡村、溪头村、白沙村、孔元村等。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727日至20218月27日由白沙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白沙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1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