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淘江及其支流防洪工程(闽江下游南港南岸防洪五期工程)A段项目】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01-1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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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淘江及其支流防洪工程(闽江下游南港南岸防洪五期工程)A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1.征地面积:4.3630公顷。

2.征地范围: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祥谦镇洋下村、卜洲村,青口镇杨厝村、宏一村、长楼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110日至2022130日由祥谦镇、青口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祥谦镇、青口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