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 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等的有关规定,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学园路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村(居)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公示地点: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街镇新洲村,南屿镇葛岐村村委会公告栏
二、用地面积:4.0167公顷
三、用地范围:北至学园路,东至高新大道,西临旗山大道,南临浦上大道。
四、公示期限: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科(创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591-62338316
附件: 《学园路南侧片区成片开发方案》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