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关于闽侯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闽侯县新能源整车厂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闽侯县青口镇
二、用地面积:66.0018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西厝自然村、南至变电站、西至陈元村、北至东台小学。
四、公示期限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
联系电话:0591-22982504
附件:闽侯县新能源整车厂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