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工程项目】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7-0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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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本府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闽侯县房屋征收中心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一、征收范围: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详见附件1选址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闽侯县房屋征收中心。

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期限:

第一协商期:自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决定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第二协商期: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特此决定。

 

附件:1.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选址红线图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