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首邑大道滨江大道交叉口至龙山路段拓宽改造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1、征收(使用)面积:8.9906公顷。
2、征地范围:详见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荆溪镇光明村、桐口村、厚屿社区、古山洲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7日由荆溪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荆溪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原征收土地预公告(侯征预公告〔2024〕3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