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福鼓安置房项目建设需要,闽侯县人民政府拟征收福鼓安置房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具体以红线图为准),房屋征收部门已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论证(详见附件),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8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闽侯县新南港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20路,联系电话:0591-22193665),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福鼓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