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等的有关规定,闽侯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高新区兴业路两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公示地点: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南屿镇高歧村村委会公告栏。
二、用地面积:8.9654公顷。
三、用地范围:北至溪源江、西至福州耀华高级中学、南至规划智恒科技路、东至旗山大道。
四、公示期限: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科(创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591-62338316
附件:《福州高新区兴业路两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