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家林业局批复了由我县申报并经市、省林业主管部门转报的《福建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林规发〔2016〕74号)。该批复明确了福建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森林公园”)发展建设的指导思想、规划布局、功能分区、建设内容、分期目标。其中,森林公园总面积为2668.73公顷,2025年前,日游客容量控制在10445人次以内,规划床位不超过350张。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批复,严格按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有关要求,执行“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对总体规划确定范围进行公示和标界立桩;对总体规划所规划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强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维护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原始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