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推动闽侯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闽侯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建设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闽侯气象现代化试点建设成效显著,气象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气象保障闽侯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到2035年,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和信息网络高效集约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在智慧气象服务、观测数据融合应用等领域争创省内领先水平,“气象+”赋能各行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形成气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科技创新攻关。落实闽侯县和福州市气象局科技发展规划,承接省县级重点技术研究、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通过市县共建、行业协作和局校(企)合作等方式,聚焦本地天气特征,开展灾害性和极端天气机理、客观预报方法、概率预报等基础研究,强化高影响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行业服务等领域的科研攻关,提升闽侯本地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加强气象与农业、生态环保、交通、文旅等领域的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建设满足精准预报、精细服务需求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联合加密建设水文气象、交通气象、生态气象、旅游气象等探测设施,提升区域气象资料获取及共享能力,推动气象相关的行业数据、社会数据深度共享、创新应用。协助开展相控阵雷达等多型设备协同观测试验,提升多源监测数据融合应用能力。构建全流程管理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志愿观测活动。利用基于多源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短临监测预警技术,推动灾害性天气快速监测与识别。提升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和分流域、分类型、分灾种精准预报能力。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构建气象网络空间安全体系。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旅局、县水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压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闽侯“小团队、细网格”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气象灾害预警的先导作用,完善“1262”城乡精细化气象预警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城县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流域区域洪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智慧闽侯”管理服务中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基于“气象精灵”,构建智能感知气象服务场景,完善协同、智能、高效的气象+行业气象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数字化、精细化、实时无缝衔接的公众气象服务供给模式。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e福州”“知天气”APP和第三方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推进基础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智慧气象服务,推进基于行业影响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强化生态康养气象服务供给,提升衣食住行、娱乐康养等生活气象服务水平,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构建全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推进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监督管理,扎实推进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和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气象科普基地资源优势。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融入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升级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挖掘生态气候资源价值,争创“中国天然氧吧”“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标志品牌。强化旅游气象服务供给,研发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开发气候景观及旅游赏花等特色气象景观服务。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数字气象示范建设。融入福州市数字气象业务体系,深化数字气象在风险管控、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生产消费等领域应用,全面接入城市数据大脑,推动“气象+”防洪排涝、城市交通、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赛事活动、5G应用等领域引领示范,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推广政策性气象指数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商业性气象指数保险。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围绕金鱼、橄榄、茶叶、脐橙等闽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发展智慧精准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强化农业气象新观测技术应用。强化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强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开展特色农业分区域、分作物、分时段、分影响的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动态评估。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支持基层气象科技人员申报市、县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将气象纳入县级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报各项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补助。支持气象部门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支持气象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上级业务部门合作交流。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气象法治建设。建立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法律保护机制。强化气象标准制修订、宣贯应用。提升气象“数字监管”业务能力,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推进防雷安全、非法施放空飘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检查事项纳入政府或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和行政考核体系,提高气象依法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作出示范。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二)统筹规划布局。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内容,细化落实措施,强化对气象领域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加大对气象工程项目立项及建设的支持力度,协调保障气象设施用地及探测环境保护规划,推动《纲要》落地实施。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与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切实加大对气象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运行维持经费的投入力度。落实好气象部门干部职工享受同级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为气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