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旗山湖配套道路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11-0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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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发改审批〔2021〕96号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关于申请审批旗山湖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侯交建便函〔2021〕2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旗山湖配套道路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旗山湖配套道路项目(项目编码:2020-350121-48-01-086333)

  二、项目业主: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加快旗山湖配套道路建设,完善旗山湖景观工程周边路网,推动道路周边地块开发建设,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包含三条道路: 1、规划一路:道路位于旗山湖南侧,呈东西走向,西起现状学府南路,东至现状广贤路,道路全长1518.837米,宽1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其中跨旗山湖桥梁长130米,宽16米。2、规划二路:道路位于旗山湖东侧,呈南北走向,北起现状旗山大道,经规划的横一路、横二路、规划三路,南至现状广贤路,道路全长1638. 628米,旗山大道至横一路段宽18米,长826. 968米,横一路至广贤路段规划宽15米,长811. 660米。3、规划三路:呈东西走向,西起规划规划二路,东至现状广贤路,道路全长232. 255米,宽15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交通、排水、电气、绿化等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1885. 8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4185. 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700.07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投入。

  七、建设工期:7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