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口投资区林森大道(二期)道路工程(青口段)业主变更的复函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11-10 17:4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侯发改审批〔2021〕99号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关于申请变更青口投资区林森大道(二期)道路工程(青口段)项目业主的请示(侯交建〔2021〕40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局侯发改审批〔2019〕39号、侯发改审批〔2019〕129号文批复,项目选址在闽侯县青口镇。现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204号)精神,原则同意青口投资区林森大道(二期)道路工程(青口段)(项目编码:2019-350121-48-01-032874)业主变更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