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01-0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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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在闽侯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闽侯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新时代滨江新城,全面推动闽侯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目标,各项工作稳中向好发展。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14.6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6.1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

  (一)产业结构持续升级,经济发展稳步向好

  工业转型提速升级。工业生产力持续回升,预计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增长13%、10%,增速排名全市第一。其中汽车行业发展良好,预计全年实现产值257亿元,增长18%。实施“数字·绿色”技改工程,推进重点技改项目71项,技改投资增长35%。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壮大,祥鑫特种铝合金等重点项目快速推进。推动锦鑫高新技术材料研发项目、福享二期技改扩建项目等48个县级园区标准化建设,已完成投资达41.4亿元。

  服务业提质增效。着力打造一批“平台福州”示范引领项目,2021年我县睿谷人资灵工平台、超大全求吃·农业产供销一体化管理平台等列入福州市平台项目共18项,预计全年实现营收200亿元。开展“快来闽侯吃住游乐购”惠聚榕城消费季活动,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引导永嘉天地、万家广场及永辉、苏宁等商贸企业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90多场,5500多商户参与,拉动销售额约1.7亿元。预计全年实现三产增加值367.4亿元,增长8.5%,占全县GDP比重达41%,比去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加快推动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梅园上街广场、闽侯海丝时尚居艺小镇等15项列入福州市服务业重点项目,预计全年完成投资62.5亿元;

  现代农业稳步提升。推进农业产业品牌建设,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预计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0%。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万亩以上,总产量5.8万吨以上。“菜篮子”量足价稳,大力发展金鱼、橄榄、蔬果、畜禽、食用菌、茶叶等六大特色产业,全年新培育全国农业产业强镇1个、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加快推进兴盛天兆猪业二期项目和长盛养殖场异地搬迁扩建项目建设,建成投产后全县生猪规模养殖场年生猪存栏量达23.7万头。

  外资外贸保持平稳。受国际疫情传播,原材料价格上涨,出口货柜紧张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82亿元,增长20.8%(其中,出口额122亿元增长20%、进口额60亿元增长27%)。着力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搭建企业与口岸办、海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桥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全县共有福建望盛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境外投资主体,共设境外投资企业4家,投资总额约882.7万美元。

  (二)投资活力切实增强,发展动能不断夯实

  招商工作成效显著。以“5·18”“9·8”、数字峰会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强产业补链条,围绕东南汽车城、南通科学城、鸿尾工业园、旗山湖“三创园”等重点区域,加强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和推进工作,重点跟踪推进侯官智能产业园、蓝建汽车电子配件项目、国家电投闽侯绿色能源等项目。成功举办“八闽首邑·投资福地”闽侯县2021年招商大会,全年内共落地项目497项、总投资950亿元。

  重点项目快速推进。落实项目推进“五个一批”工作机制,开展“抓项目促提升”“攻坚120天”“解难清障”专项行动,着力推动八闽文化旅游、闽侯二桥等530项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实现投资560亿元,新开工慧宇环保、兴澳诚汽车玻璃等项目130项,总投资316亿元,新竣工凤安桥科技厂房、旗山湖工程等项目105项,总投290亿元。“攻坚120天”推动68个项目完成拆迁86万平方米,交地6936亩。

  创新活力持续激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十里创客水街、科创中心等创新平台为支撑,重点打造“一江一湖一城”科创走廊,推进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建设。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于科技创新型企业,全年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28家。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全年认定科技特派员175个(其中台籍5个),实现县级科技特派员的行政村全覆盖。落实R&D投入稳增计划,全县R&D投入达18.1亿元,增长13.2%。

  (三)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宜居品质加快提升

  五城共建步伐加快。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县城补短板强弱项试点县建设,全年共生成172个项目,总投资631.3亿元,完成投资77亿元。加快推进闽侯二桥、旗山湖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洪塘大桥至国宾大道拓宽改造工程、东南大道(三期)道路工程等路网项目;系统优化各片区水厂及管网布局,加快推进东南汽车城自来水厂、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等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持续推进闽江防洪工程四期、六期和溪源泄洪洞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快实施南通泽苗输变电工程、青口东南输变电工程等电力项目;有序推进管道燃气建设,县域内新建燃气管道15公里,新增用户6300户;加快网络信息建设,新增建设5G站点超421个,实现平原区5G连续覆盖。

  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加快“两江四岸”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水体治理、夜景照明、岸线整治等品质提升工作。推进城乡品质提升项目28类341项,年度投资74.4亿元,县城公交场站、安平浦生态整治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用,旗山湖公园建成开园。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小公园,新建(提升)洽浦河、世贸御龙湾等街头小公园18处。持续开展“整洁闽侯”专项行动,组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19次,清理各类垃圾1.74万吨。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新建污水管网超80公里。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全力推动1个省级特色乡镇、19个省级试点村,3个市级试点乡镇、21个市级试点村(含省级)建设。持续实施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生成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112项,总投资超8000万元。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2公里,推进32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铺设配套管网23公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促进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四)重点改革纵深推进,市场活力充分激发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加快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6.9%。“跨省通办”涉及56项事项实行异地代收代办,实行“全城通办”事项80项;设立“免费代办”窗口,今年以来共为500多家企业提供免费代办服务;推行政务园区服务,设立经开区政务服务代办窗口、东南汽车城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服务周边乡镇、企业就近办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梳理信用目录7800多项,归集信用信息数据超130万条。

  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持续推进建投、交投、文投、水投等县属国企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坚持“总量控制、按需配备”原则,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均衡编班,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县域医共体。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基层运行新机制。

  惠企政策充分落实。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企业服务专员”等活动,完善领导挂钩联系企业、“一企一议”等机制,挂钩联系企业110家,服务专员415名,协调解决企业(项目)问题652个。落实好中央、省、市援企纾困的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融资、减负、稳岗等支持,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松绑”,全年减税降费4.56亿元。成功举办“惠企多赢·贷动首邑”政银企大会,18家金融机构、100多家企业参与大会,现场签约18个项目,总金额超630亿元。

  (五)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宜居环境不断改善

  稳岗就业水平提升。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基本面。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79人270多万元,发放困难补助等各类补贴1409 人(次)370.7万元。新增就业5600多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总体就业形势平稳。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企事业单位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8000多个。

  社会保障有效有力。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落实工伤保险费率优惠延长政策,降费近1350多万元,惠及企业2万多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托底功能,发放失业金1.13万人(次)1804.4万元,失业补助金1.36万人(次)791.9万元。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累计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8363万元,临时救助金591万元。加快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6家,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3张。

  公共服务不断加强。持续加大教育投入,2021年实施28个教育项目,总投资19.3亿元,年度投资6.9亿元,七里实验学校、竹岐中学扩建等项目顺利推进,闽侯六中扩建、荆溪第二中心幼儿园新园等项目投入使用,新增学位4800个。完善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投入资金约2434万元,完成文物修缮工程11余处,新建成40条健身路径,5个体育场,4个健身活动中心。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上街卫生院、白沙卫生院开工建设,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楼主体工程已竣工。疫情防控有序有力,完成疫情防控线索排查超12万条,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45万剂次。

  宜居环境持续改善。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新时代绿色发展,完成造林绿化及森林经营面积5.3万亩,创建白沙镇联坑村、大湖乡马墘村等22个“绿盈乡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快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全县主要流域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城市水质指数(干流)列全市第二。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2021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但当前经济发展仍处于转型关键期,疫情影响依然存在,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产业层次偏低,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够,现代服务业占比不高,支撑高质量发展龙头型、带动型产业项目偏少,经济发展后劲和创新驱动能力有待增强;二是城市建管水平与中心城区差距较为明显,城乡规划前瞻性不足,城市综合承载功能还不强,绿色生态宜居水平还不高;三是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北部山区与平原乡镇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农村地区的产业基础薄弱,配套设施有待加强;四是教育、医疗、文化等民生领域还存在短板有待提升,与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

  2022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全县上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对标重点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聚焦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化八闽首邑意识,发挥闽侯独特优势,着力打造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3%,建筑业增加值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3%,进出口总额增长8.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实现年度目标。

  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在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一是发展总部经济。加大辖区企业培育力度,重点吸引国内外大中型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销售等企业总部,打造总部经济重要发展基地。二是培育数字经济。把握“数字福州”建设机遇,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全力打造全省数字应用第一县。依托福州软件园闽侯分园、旗山湖三创园等园区载体,加快创客天地、雪亮工程二期等一批数字经济项目加快建设。三是促进文旅经济。依托闽越水镇、海丝时尚居艺特色小镇、首邑文化旅游区、雪峰山城等景区,加快发展文旅经济新业态。发展乡村旅游,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机遇,打造乡村旅游精品,打造精品民宿、生态采摘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刺激农村消费。

  2.加快建设产业平台。加快推进东南汽车城建设,以整车企业改造升级为重点,推进汽车产业链转型升级,争取“两车”实现产值突破200亿元。加快建设兰圃产业园、云谷?东南科创生产基地、鸿尾高端建材产业园、海盛磐基科学城等产业平台,重点引导布局5G、人工智能应用、新材料、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203省道拓宽改造、林森大道(二期)道路工程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生产生活配套保障。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增资扩产,推动50项以上市级工业技改项目。

  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持续落实“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政策措施,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加快培育一批优势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祥鑫铝业、六和机械等省级龙头企业成长为百亿企业。不断优化涉企服务,完善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健全“一企一议”协调机制。

  (二)持续扩大高效需求,强化动能转换支撑

  4.继续扩大有效投资。一是强化项目招商。围绕东南汽车城、旗山湖科创走廊、南通科学城、鸿尾工业园等重点区域,积极引进优质企业。全年力争完成招商引资项目500项、总投资1000亿元。二是强化项目推进。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年”专项行动,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推进550个县级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超580亿元,力争新开工超170项、竣工超100项。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挂钩联系制度、例会制度。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统筹谋划,加强重大项目储备,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促进有效投资再扩大。

  5.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一是促进大宗商品消费,继续开展促汽车消费专项活动,落实汽车消费补贴政策,鼓励海峡汽车文化广场和各大汽车4S店开展展销、团购等促销优惠活动,灵活带动汽车消费。二是拉动线上消费,发挥朴朴、永辉、苏宁等电商平台优势,实现产供销一体化,进一步释放线上消费等新兴消费潜力。三是发展夜色经济,全力打造永嘉天地、闽越水镇、闽都民俗园等夜色经济街区品牌,加快形成时尚品质商圈型、文旅夜市融合型、便民利民服务型等夜色经济业态。

  6.培育外贸新增长点。积极应对全球疫情和贸易下滑对企业带来的影响,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帮助企业积极防范订单风险。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在我县创新开展纾困资金业务,帮助困难企业解决融资信贷问题。采用“一企一策”的方式协助外贸企业解决进口物资、原材料供应、缺箱缺舱等问题。加大外贸品牌的培育,推动工艺品、食品、农产品等自主品牌创建。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及时把握RCEP等市场机遇,发挥阿里巴巴国际站、1688、省市重点涉外展会等平台作用,帮助企业运用展会、电商平台等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跨境电商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基本盘。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创新引领能力

  7.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全面服务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城,全力支持福耀科技大学建设应用研究型高水平大学。支持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福大科技园等重大科研平台发展。加快科创走廊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发挥龙头企业产业引领作用,鼓励龙头企业独立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技平台。

  8.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实施R&D稳增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力争全社会R&D投入增长20%,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突破4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20家。完善“揭榜挂帅”机制,充分利用大学城驻地优势,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完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创新体系。

  9.加强创新人才引育。开展人才提质聚榕,实施科技人才培育计划,做大做强“首邑之约”“首邑英才”等引才平台,力争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35人、高技能人才200人以上。持续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选任科技特派员135人以上。优化创业服务环境,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在东南汽车城、上街大学城、中心大县城等地建立人才公寓,完善人才安居、医疗、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保障,营造更具竞争力、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

  (四)提升城市承载功能,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10.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打造快速便捷交通通道,加速推进闽侯二桥配套路网、闽侯三桥、县城北环路等路桥项目前期,闽侯二桥、竹岐新区江滨路等项目建成通车。配合做好地铁5号线及F1线建设,全力推动地铁延伸段建设工作,积极助力地铁8号线和市域线S1线闽侯至福清延伸的报批工作。围绕居住、交通、水环境等品质提升重点,全面开展全县城市更新品质提升工作。

  11.加快城市有机更新。继续推进祥青路沿线景观整治、雪峰山城高山景观带等重要节点和路段环境提升工程。重点推进上街源通西路、广贤路“白改黑”提升工程和青口镇公园品质提升、徐家村古村落风貌区启动区改造项目,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国家级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加快老旧小区和旧城旧村改造,推进青口镇、尚干镇、祥谦镇、南通镇、上街镇、竹岐乡、鸿尾乡、荆溪镇、甘蔗街道、白沙镇、洋里乡、大湖乡、廷坪乡、小箬乡等乡镇(街道)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推进高新区海西园、两园、南屿镇区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以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省政府批准为准)。

  1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19个省级试点村、6个市级试点村和2个实绩突出村的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确保完成建设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系统工程。促进农业产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示范品牌,力争2022年完成雪峰村市级乡村旅游精品示范村创建任务。发展农村电商,依托互联网和现代物流打开特色农产品市场。

  (五)持续深化改革开放,释放机制体制活力

  13.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网办”“一趟不用跑”等举措。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推动各类交易平台与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对接。深化“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政务服务一套标准、政务服务一个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智办提升。

  14.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做大做强四大县属国企。着力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推进落实教育强县“九大工程”,重塑闽侯教育强县。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首邑英才”计划,加强重点关键领域精英人才培养。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易贷”“信易租”等“信易+”工程应用。

  15. 积极扩大开放合作。积极融入海丝核心区建设,抓住“一带一路”发展契机,支持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到“海丝”沿线国家投资办厂。以东南汽车城、白沙海丝时尚居艺小镇为载体,搭建高层次对外经贸合作交流平台。加强对台合作,推动对台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落深落细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等政策举措,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壮大。

  (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文明发展

  16. 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深入推进“整洁闽侯”整治活动,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林长制”全覆盖,打造林业生态建设闽侯样板。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前端村收集、中端乡(镇)转运、后端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加快集镇区污水处理厂(站)、峡南至203省道兰圃段污水管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开展全县流域水系治理,重点加强大樟溪、井下溪、溪源溪等流域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17. 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支持户用和企业、园区等屋顶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强化科技成果对接,支持引入孵化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重点推进建设东南汽车城新能源汽车、环保新材料等环保产业基地。

  18.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进一步构建完善生态文明体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月报制度。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完善生态保护协调联动机制。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19.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加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动闽侯县医院新病房大楼、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建等项目建设。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计划实施上街第二中心幼儿园、闽侯县七里实验学校等33个项目,可新增各类优质学位5660个以上。继续实施文化惠民提升工程,补齐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点单点将台”“数字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等平台,打造数字闽侯文旅服务系统。

  20.加大就业与社会保障力度。及时兑现各类稳岗稳就业政策。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20场以上招聘会,积极为企业求职者牵线搭桥。持续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快构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扎实做好留守儿童、精神病患者等困难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构建基层和谐劳动关系,落实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企业失信行为实行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21.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全面动态清零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实现“五个严密防范”“五个确保”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发生。不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新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定信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闽侯县主要经济指标2021年完成情况及2022年预

  期目标情况表

  附件

主要经济指标2021年预计完成情况及2022年预期目标情况表

指标名称

2021年预计完成(增长%)

2022年预期目标(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

9

8.5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4

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10

9.3

建筑业增加值

10

10

第三产业增加值

8.5

8

二、全县农业总产值

4

4

三、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13

11

四、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14.68

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18

5

五、固定资产投资

11.7

8

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

25

7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9.5

9

其中:限额以上社会零售总额

9.3

9.5

七、实际利用外资

59.3

3.3

八、进出口总额

20.8

8.3

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

8

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5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