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市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根本,以创建国家生态县为目标,以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力推进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态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县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现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窗口服务质量,着力提升办事效能。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部署,对于省、市、县的重点项目,本着“特事特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宗旨,开通绿色办理通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有效推进了重点项目的审批建设进度。二是严格遵守闽侯县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等有关制度,认真实行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制,网上审批环节实时短信、电话告知。压缩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围绕提供优质服务抓效能,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对来访或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办事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今年1-9月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95件,办理企业竣工环保验收33件,发放排污许可证181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许可103件。
(二)强化督查协调机制,全力推进减排项目。
一是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内容和项目,制定了全县年度减排计划,对各项任务逐一分解,明确减排项目、完成时限以及责任部门和监督单位,构建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配合监察与效能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减排专项督查,督促项目业主或责任单位落实减排项目进度要求,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每月召开县政府环保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做到“一周一督查、一周一协调、一周一报告”。目前,列入减排计划的29个项目,已完成13项,其他项目正在全力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如期建成投运,目前日均进水量达2万吨,县城基本实现管网全接驳,随着旧城改造与新区楼盘交付使用,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将随之逐步提高;青口新区污水厂已完成16公里主干管网铺设,目前日进水量已达2000多吨;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已启动大学城周边村庄污水接驳工程,完成建平污水提升泵站扩容改造,目前已配套污水管网45公里,部分堵塞、破损管网得到全面修复,高校污水错接、漏接问题得到全面解决,污水厂日均进水量达2.9万吨/日;南通污水厂已完成管网铺设12公里;荆溪污水厂由于荆溪镇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调整,配套管网建设规划也需随之相应调整,目前管网已结合道路同步铺设9.5公里,并启动了十六浦截污工程,目前污水处理厂已进水试运行。
(三)深化流域综合整治,保护饮用水源安全。
一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今年以来,全县共拆除生猪养殖场1501户,面积189.76万平方米,拆除完成率达87.5%。二是积极推进闽江流域(闽侯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闽水整治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充实调整,从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方面入手,制定了全县闽水整治计划项目,明确项目完成时限以及责任部门和监督单位。今年共有全县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6个,截至目前,已完成5个,其余项目仍在推进实施当中。三是全面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根据“一河一策”治理要求,我科室参与研究,并制定实施了《2015年闽侯县闽江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从畜禽养殖、农村生活及工业企业污染整治等三个方面对陶江、小目溪等11条支流提出具体整治措施。目前,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大目溪、第一溪等部分河道的“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颗粒物污染。
(五)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力争完成国家生态县创建任务。
一是做好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整改工作。针对考核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查缺补漏,全面完善6个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档案材料,抓紧提升现场考察点品质,进一步优化现场考察线路,顺利通过省环保厅复核,取得省级生态县命名。二是抓好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组织洋里、大湖、荆溪、白沙、上街等5个乡镇落实申报工作,并就建设指标中农业“三品”认证比率低等薄弱环节抓紧整改提升,确保如期上报环保部审核待命名。三是积极做好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工作。按照国家生态县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要求,抓紧完善创建档案材料,加强培育生态示范点,不断优化现场迎检线路,全面落实各项迎检工作,于8月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技术评估。
(六)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
一是加强排污收费征收管理,不断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强化排污申报现场核实,逐步拓展征收面。1-9月份共计征收入库排污费约568万元。二是加强环境监测,目前共完成地表水质监测报告 90份、废水监测报告301份、废气监测报告161份、大气监测报告9份、噪声监测报告184份、验收监测报告48份,获得环境质量监测数据8096个,完成33家重点污染企业废水监测任务、20家企业废气检测任务和48家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三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督促48家企业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厉查处危险废物对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完成编制并印发实施了《闽侯县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闽侯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闽侯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继续督促重点企业做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目前已有奔驰汽车、胜基食品等19家企业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并报送我局备案。
(七)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和各类资源开发活动开展全面大检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强化督促整改,规范日常监管。自今年3月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以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10多人次,检查排污企业96多家(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9家企业立案处罚,共处罚金32万元,有力震慑一批环境违法企业。二是开展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按照省、市挂牌督办要求,严格督促挂牌企业切实落实整改,目前5件挂牌督办案件均已如期整改到位。三是全面开展水源地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巡查、月报告制度,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及活动,取缔排污口,对污染饮用水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限期整改,不留隐患。四是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违法行为整治。对一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着重督促37个省厅已审批未验收的企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同时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监管,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促进企业规范环境行为。
(八)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一是利用重大环保纪念日活动等各种契机,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宣传,围绕2015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践行绿色生活”,在闽都民俗园市民广场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摆设展板、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册、环保购物袋共计2000多份。并与县环保协会、县老年大学艺术团联合举办“践行绿色生活”文艺演出,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开展生态县创建宣传。我局将所有办公电话开通了生态创建宣传彩铃,利用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我县生态创建的知晓率。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响应县文明办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百千万”心连心帮扶活动。春节、元宵节期间,走访慰问尚干镇过浦村、乌门村50户帮扶对象,共发放问问金合计3万元。拗九节期间,组织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前往甘蔗街道大元村慰问孤寡老人,送去食用油、八宝粥等节日慰问品合计35份。
(九)抓干部队伍建设,助推环保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纪律教育和廉洁勤政教育。今年4月,我局成立了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室,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作风建设暨廉政建设专题会,学习“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血砂》、《高墙悲歌》等,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二是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机关效能教育。组织收听收看全省环保系统机关效能政风行风节目,使干部职工不断更新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强化干部队伍业务素质教育,围绕环保工作特点,重点加强环保职业道德、环保专业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提高环保队伍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在生态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但由于我县生态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部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没有明显提升;白沙污水处理站主体工程已建成,但设备未安装,未能按时投入运行;竹岐、鸿尾污水处理厂还在前期工作阶段,尚未交地动工建设,年底难以建成投运。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历经多年,至今未动工建设。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展缓慢。我县畜禽养殖场点多、量大、面广,且“回潮”现象时有发生,禁养区内尚有小部分畜禽养殖场未拆除,禁养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全面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三是生态县创建工作亟待加强。下一步的任务是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但有关部门对生态创建工作重视不够,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未全面开展,各乡镇的综合环境整治工作有待加强。四是企业监管任务繁重。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较差,企业的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偏低,违法排污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公众环保权益。社会对环保的诉求不断增多,环境诉求事件不断增加。
三、2016年工作计划
重点围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目标要求,继续加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力争今年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
(一)加快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南通、荆溪、青口新区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建设,努力推进上街、青口等污水处理厂的纳污管网建设,加强已建管网的维护和修复工作,切实做好雨污分流。继续加强对污水厂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全面发挥减排作用。并加快白沙、竹岐、鸿尾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步伐。加快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进度。
(二)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按照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和治理规划要求,下大力气抓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拆除和禁养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全过程治理,督促各乡镇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新建畜禽养殖场“回潮”现象。
(三)深入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提高县级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频次,继续深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拆除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污染企业,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大力实施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支流达标率。
(四)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完成锅炉淘汰或燃煤工作。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油气回收工作,全面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等油气回收治理。综合整治扬尘,强化施工、拆迁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等扬尘监管,逐步提高道路机械清扫水平,有效控制面源扬尘污染,着力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
(五)持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强化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对造超标排放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关停取缔。加强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和转移报批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及时、稳妥响应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环境安全。
(六)提升环保能力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增加硬件投入,更新监测仪器设备,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升环境监察标准化水平,加强监察队伍建设,配备取证、信息化等监察装备。积极防范和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反应机制,保障突发事件有效应对。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努力提高环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