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我县经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要求,着力于调结构、促改革,致力于改变我县工业和信息化经济增长方式,以服务企业为主旨,积极帮扶企业发展,实现我县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好指标分析,强化监测调度。上半年经济指标实现“双过半”。
围绕当月和全年目标,及时分解和调整目标指导数,与乡镇(街道)做好对接,及时把握经济运行动态,以运行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的调研、分析、协调为切入点,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调度,挖掘潜力,加强指导,做到应统尽统。上半年我县工业指标均实现了“双过半”任务,其中工业固投超额完成任务。
1、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6月实现规模工业产值425.2亿元,占年计划47.2%,与去年比增8.2%。
2、全县工业固投完成情况:1-6月实现工业固投54.6亿元,比增13.1%,占年计划60.6% ,超额完成双过半任务。
二、全力推进工业重点项目(五个一批)建设,培育新兴产业,加大企业技术投资扶持力度,促企业技术进步。
(一)继续抓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挖掘新增长点,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2016年 推荐福建祥鑫铝业集团公司青口新厂等市级工业重点项目14项:总投资41.5822元,当年计划投资9.17亿元。到目前已投产的有福州中澳科技有限公司等4项,福建旺成食品有限公司等省级工业重点技改项目6项,总投资29.11元,当年计划投资6.51亿元。同时兑现2015年福建旺成食品有限公司等5个项目,获市级财政重点工业项目补助689万元,近期完成县财政配套资金277万元。兑现福建省中澳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获省、市级技术改造中货梯项目省、市财政补助38万元。
(二)继续推行产业龙头扶持政策,大力倡导科技兴企战略。
鼓励企业技术改革,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走产学研联合开发,引导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推进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壮大。2016年培育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公司等2家企业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培育闽侯闽兴编织品有限公司等11家申报市级产学研11项,培育中建商品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省级创新项目13家.同时兑现福建森威家居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获2015年市级产学研项目补助金额40万元,福州六和机械有限公司申报的智能制造项目1项,获市财政补助金额80万元等。
(三)抓好省、市(五个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促进我县工业可持续发展。
2016年我局跟踪从“三维”项目中转来的大唐风电等37项(五个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 366.99 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68.1亿元,1-6月实际完成投资30.097亿元,占年度计划 44.2 %,预计年底可望投产项目有捷登达光电项目等4项,总投资19.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7.98亿元。2016年拟新增(五个一批)重点工业投资项目7项,总投资达80.34亿元。这些项目的顺利建设与投产,将对我县工业发展起到中坚力量作用。
(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动建青圃岭风电场、海源机械技改等项目,力争吾易光电、众安药业(二期)、福建电子信息等项目建成投产。加快培育互联网经济。加快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建设,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产业,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继续推荐上报2016年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在甘蔗、上街、竹岐、荆溪等乡镇推荐五个村作为数字家庭示范村。
三、贯彻落实惠企政策,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开拓产品,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服务企业,宣传兑现惠企政策
1.开展“企业服务月”企业调研活动。组织包乡镇(街道)领导分片分组深入企业,重点关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尤其是对亿元以上企业,实施精准服务,积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2.大力宣传惠企政策。去年以来,省市县陆续出台了系列稳增长、促转型等惠企政策,我局梳理了产值增量、财税增收、技术创新等奖励政策,汇编成册,以“服务企业”为主题,与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口镇人民政府共同搭建政策宣讲平台,邀请了市经信委政策宣讲组,先后组织了两场政策宣讲活动。通过宣讲活动,普及惠企政策知识,提高政策知晓率,增强企业生产积极性。此外,我局开通惠企政策服务热线电话,及时答复小微企业政策咨询和诉求300多人次,为企业解疑释惑。充分利用网站、企业短信平台、QQ群、等通信(网络)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进惠企政策阳光透明,实现扶持政策的全覆盖,推动惠企政策的有效对接。
3.积极牵头落实惠企政策的兑现。(1)推荐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福州市2015年第四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政策;兑现符合奖励条件的3家制造业工业企业,奖励金额32.9881万元。(2)推荐福州金锻工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福州市2016年第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3)积极组织推荐申报福州市工业稳增长系列政策:26家企业申报鼓励企业逐月加大生产力度政策项目;4家企业申报加大用电优惠补贴力度政策项目; 2家企业申报优化重点龙头企业产销衔接政策项目; 2家企业申报帮助企业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政策补助项目。(4)兑现符合2015年度福州市工业产品开拓市场奖励项目条件的2家制造业工业企业,奖励金额28.664万元。(5)组织82家申报工业企业增产增税奖励,补助金额目前还在审核中。
(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银行业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和融资难问题。
1.认真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的风险排查工作,做好风险监测和防范,加强现场检查,强化日常监管。目前我县共有4家融资担保企业、2家小额贷款企业。2016年共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49亿元,发放小额贷款216笔,共计4.92亿元,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2.组织引导恒丰米业、同乐食品、云阳电气等企业申报“小微企业成长贷”项目;扶持闽兴小额贷款公司、承庚小额贷款公司、闽侯(福建)融资担保公司等企业发展,完善准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功能。
3.协调原贷款银行做好贷款确认和企业二次抵押担工作,大力推广周转贷业务。协调银行业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帮助企业解决周转资金2200万元。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和融资难问题。
(三)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方面:为推进我县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和产品竞争力,推荐审查符合条件工业产品进入市县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目前,有19家112种产品进入2016年《福州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有8家54种产品进入《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5家51种产品进入闽侯县第六批闽侯县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
四、节能降耗成效明显。
(一)节能目标超前完成。
我县2010年GDP能耗基数为0.4502吨标煤/万元,“十二五”期间下降率为16%,即每年下降3.43%,到 “十二五”末期2015年万元GDP能耗限量值为0.3780。其中:工业增加值2010年基数为0.1715吨标煤/万元,到“十二五”末期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限量值为0.1440吨标煤/万元。
截至2016年5月我县实现规上工业产值338.26亿元,2015年总能耗24.77万吨标煤,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为0.031吨标煤,与2014年万元工业产值能耗0.035吨标煤比单耗节约0.004吨标煤,下降11.9%,超过了“十二五”期间每年下降3.43%的幅度,全面完成2015年度及“十二五”节能工作目标。
(二)积极开展企业节能降耗增效益活动,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开展锅炉等专项治理工作。
1.根据上级有关节能工作文件精神以及会议布署,认真贯彻执行,并指出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实行计划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节能成员单位及市级节能重点工业企业要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开展企业节能降耗增效益活动,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设备、工艺、技术,加快企业节能设备更新改造,不断提高工业企业节约能源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工业产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任务的完成。
2.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开展锅炉等专项治理工作。与县质监、环保紧密协作,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结合我县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县工作的契机,齐抓共管抓落实。上半年我们会同白沙镇政府关闭淘汰闽侯县白沙造纸制箱厂,现处于拆除机械设备后验收收尾工作中。此外,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锅炉使用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2016年5月锅炉改造情况如下:10家企业完成生物质颗粒改燃;5家企业完成0#柴油改燃;1家企业完成锅炉拆除工作;4家企业为完成锅炉改造工作。
3.配合县供电局出台了2016年我县有序用电方案。
(三)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1.落实工业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跟踪检查,突出抓好市、县级重点节能企业跟踪监管工作,促进全县节能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2.积极落实《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计量诊断行”活动。(1)深入企业开展能源计量调研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完成对5家省重点用能企业的摸底调查,了解掌握企业需求,做到基本情况清楚、主要差距清楚、重点目标清楚。(2)指导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及时检定、校准,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向企业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检测和节能监测技术,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数据利用率。
五、安全生产督查到位。
(一)加强对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定期以会代训形式对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水平。共组织共抽查企业23家,发现隐患32条,主要领导带队检查3次,发现安全隐患5条。均已要求立即整改或责令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督促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全县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内资工贸企业进行了摸底,截止目前,全县规模工业大中型企业5家,已达标5家。规模工业小微企业285家,规上111家,规下174家,已达162标家。
六、国企问题妥善处理。
(一)落实政策,调整管理模式。根据现行的归侨、劳模的政策,与县侨办、县总工会等协商报经县政府批准,将归侨、劳模的生活费(补贴)从原来十年包干买断调整为按月发放,提高了生活费标准,保证了归侨、劳模的基本权利。经统计,此项调整惠及到46人,年发放生活费为55200元。
(二)开展服务工作,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①按照县政府的会议精神,做好福建八闽汽车总厂老工伤的清理扫尾工作,对最后遗留的5位老工伤发放伤残赔偿27.6万元。②继续做好受理和发放改制企业63位职工申请、申报困难补助、遗属救济费、老龄人员基本生活补助。1-6月份发放困难补助和遗属救济费245.5万元。③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帮助企业职工查找档案、申报计生补助、办理退休等手续。为方便企业职工,根据档案信息提前对原八闽总厂符合计生补助的同志进行集中造册,统一开具证明材料,集中申报。上半年共为职工出具计生证明200多人份。
(三)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宿舍的征迁工作。县合成氨厂、县橡胶厂的职工宿舍搬迁工作遇到很大困难,职工多次群体上访。面对职工上访,①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和政策解释工作,尽力安抚群众的情绪;②积极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对搬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职工在征迁中的实际困难进行梳理后提出建议和意见呈报县政府,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及县相关部门的帮助。目前无房户的处理得到县政府和职工的认可,县橡胶厂资产评估顺利进行;③加强工作力度,调整县合成氨厂负责搬迁人员,争取搬迁工作顺利、平稳进行,协助县有关部门做好征迁工作。
七、机关建设扎实有效。
(一)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开设道德讲堂。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到有计划,有动员,有部署。上半年共组织学习党课3次,由党组书记亲自上党课;开展支部理论学习2次。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厉行勤俭节约,上半年三公经费合计7.0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6%。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开廉政专题讲座,巩固提高干部廉政意识。上半年开展廉政学习2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观我县廉政教育基地1次。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有效监督。上半年共公开文件48份,处理12345投诉件20件,接待信访件5件,做到件件回音。
(四)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在职党员认领微心愿,积极参与社区居委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雷锋月、3.15宣传日、法治闽侯等平台,宣传和发扬志愿精神。为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我局多次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此外,我局积极响应“结对子、种文化”活动,与祥谦镇江中村签订结对帮扶协议,按照我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相关标准,重点围绕文化阵地建设共建文明。
(五)规范行政审批,简政放权工作取得成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认真核查清理涉及我局权限的“取消、下放事项”以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及时调整更新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做到应进必进。对已入驻窗口的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简单、便民。今年以来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件17件,件件无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