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多措并举、凝心聚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为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情况
(一)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统筹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中共闽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县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发言。在县委党校2023年度主体班、中青班课程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课程,覆盖乡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等授课对象300多人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事项和部门“应进必进”,积极推动“一窗受理”服务模式,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基层政务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趟”。开展全省首个“缴费不出村”试点服务,制定《闽侯县参保缴费不出村工作方案》,打造参保登记、征缴管理和待遇办理一体化服务体系,在鸿尾乡、洋里乡等五个乡推广运行,约17万村民受益。2023年,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100%,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应用电子证照达6219份,应用率达98.28%。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企业设立登记、税务登记信息确认等企业开办事项“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通过设立刻章服务专窗,实现营业执照和印章“同时领取”“即办即取”,实现“3个小时”最短时限开办企业。深入落实“千名干部进千企业”和“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积极配合开展“企业接待日”,主动靠前服务,收集企业诉求和需求综合研判,并积极协调、跟踪、反馈,有效提升服务效率。
(三)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1.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制发程序。2023年,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备案率、及时率、合法率均为100%。
2.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共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2件。
3.建设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根据清理结果,对保留的105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核对整理电子文本,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进行集中公示。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编办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侯司〔2023〕88号),对严格规范赋权承接程序、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作了规定。举办2023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会,组织9个赋权部门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轮训,各乡镇(街道)及县直行政执法部门300人次参训。
2.组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2023年以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取80余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通过“以查促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能力。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5类问题开展问题梳理、整改和执法相关建章立制。督促落实2个执法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五)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创建行政争议管辖法院与行政机关所在地检察院、司法局、行政机关的“跨域联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全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4件、行政诉讼案件432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2.多方联动力争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推动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四调联动落实落细,打造“多元化+网格化+信息化”一站式解纷工作模式,形成综合性矛盾纠纷化解合力。2023年以来,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4629件,调处成功率达100%。
(六)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
1.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专业力量。印发《关于做好我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合法性审查的职能作用,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有效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目前,全县52个党政机关均配备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4件,提供法律咨询1752件,接待群众来访2307人次。
2.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洋里乡茶苑村、鸿尾乡法治廉政文化公园等“一县一特色品牌”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建设。发展“蒲公英”普法志愿队伍1116人,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结合“三下乡”“两违”“民法典”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93场。2023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0多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解答各类咨询5000多人次。
3.法律援助普及覆盖。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批程序,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49件,解答法律咨询4495人次,免收法律服务费31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1.1万元。充分利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2348”公众平台,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2023年共受理2836件群众诉求。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各乡镇各部门之间法治建设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任务落实效果也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数偏少,基层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还不能适应当前执法新要求;三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闽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二)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规范开展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进一步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落实运用。
(三)抓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扎实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监督指导。
(四)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年行动,基于司法所区位特点,因地制宜规划重点任务,统筹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甘蔗、荆溪、上街司法所3个创建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五)建强普法阵地。以闽侯法治廉政文化公园为中心,以14个“一乡镇一特色”法治文化公园为辐射,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硬件设施,依托63个各级民主法治村,逐步推动村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创建。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