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南通水厂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2-08-0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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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提出“聚焦民生改善,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为加快推进闽侯县南通水厂供水工程项目落地建设,开展本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

闽侯县南通水厂选址位于闽侯县南通镇。在建设的“一闸三线”工程(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为本项目主要供水水源,为南通镇提供优质的原水资源。项目选址临近取水口,水能资源、地质条件、建设场地条件较好。选址距离闽侯南通镇镇区直线距离约3km,十分钟可达。

该项目经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拟选址地块在已批《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为非建设用地。依据《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5)》第二十五条:市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的,应当委托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出具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确定是否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2022年7月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闽侯县南通水厂供水工程项目选址进行论证,并于7月21日组织专家及各有关部门对选址论证成果进行评审。与会专家认为选址论证成果相对完整,选址方案基本可行,会议原则通过闽侯县南通水厂选址论证方案:本次选址位于闽侯县南通镇(场内涉及的南通镇村庄为瓜山村),共计4.6公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该项目选址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82日至2022年831日,公示地点: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如果对该论证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辅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件:拟选址示意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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