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璟熙花园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来源:2023-12-21 发布时间: 2023-08-1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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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梅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璟熙花园项目位于闽侯县荆溪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7447.47平方米(合71.17亩)。

由于受周边村道及民居未拆迁影响,导致项目南侧边缘部分绿化未能施工,影响面积合计798平方米。为保障项目景观绿化整体效果,满足停车位数量及绿地率指标的前提下,对项目内绿化景观及停车位布置进行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1、原5#楼南侧机动车停车共计33个,其中2个移至6#楼东南角。1#楼西侧机动车停车位根据景观调整需求,2个车位调整至车道对面。

2、3#楼西侧及5#楼西侧部分非机动停车位移至5#楼消防登高面北侧9#楼东侧非机动车停车边界线根据景观设计需求部分调整为绿化,部分非机动车位移至9#楼栋旁及1#北侧。

3、2#楼东侧景观亭根据整体景观提升需求调整至1#楼南侧。

4、P1#楼东侧室外活动场地根据景观优化需求移至8#西侧。

(具体详见附图)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测绘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璟熙花园”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3年817日至2023年826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0591-2206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原审批规划图、现场测绘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