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年市政管网更新,原管综已不满足接驳需要,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福州亚伦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管线综合平面图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1.厂区污水市政污水接驳口位置修改;
2.增设一消防车取水口;
3.取消污水处理设施,各栋楼附近增设化粪池;
4.增加2#厂房、3#厂房中间道路的给排水管道;
5.修改管综说明中消防用水量;
6.给水接驳口修改。
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000043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调整内容符合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公示地点:福州亚伦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相关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