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远消防设备制造总部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4-18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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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福州宏恩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建设的广远消防设备制造总部项目位于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

我局201985日批复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6667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33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1.1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6711.1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29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332.9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9.95%,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10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30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保留已建1#厂房,对总平方案重新规划,取消原规划2#厂房,新规划2#厂房、3#厂房及4#综合楼等。调整后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容积率2.41,建筑密度43.81,建筑系数43.81,绿地率15.26%;总用地面积16667.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3271.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006.0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023.7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813.7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3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16辆。

以上调整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公示地点:广远消防设备制造总部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