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在办理楼盘备案时,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表中部分表述有歧义无法办理,主要歧义为: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的面积计算报告中“其他面积”一栏统计的面积数值包含共有外半墙面积;我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表中将“其他面积”的表述调整为“配套设施面积”,该栏相关数值也包含共有外半墙面积,而该部分面积是否属于配套设施面积存在歧义。
为此,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表内容进行变更:将表中“配套设施面积”的表述调整为“其他面积”。
以上调整仅针对证照附件表中文字表达进行调整、明确,未对建设规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变更,满足土地合同相关规划条件要求,符合省市技术规定。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的调整情况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6日。公示地点:荆山花园B区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1212023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