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天驱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配套综合楼、2-1#车间项目建设工程规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4-30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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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天驱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项目位于闽侯县白沙镇。我局于2023年08月16日核发了该项目配套综合楼、2-1#车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1202300074号),目前正在建设。

  现建设单位根据其使用需求,拟对配套综合楼的平面布局及功能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调整配套综合楼二、三层的平面布局,将公共活动室调整为办公室,重新布局男厕、女厕;

  2.调整配套综合楼四、五层的平面布局,将宿舍调整为办公室,重新布局男厕、女厕;

  3.根据施工图调整配套综合楼C、D轴上的柱网布局;

  4.调整总平图上配套综合楼的功能文字说明,将原“二至三层公共活动室、四至五层宿舍”调整为“二至五层办公室”;

  5.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1202300074号)附件表中配套综合楼的功能文字说明,将原“架空停车、公共活动室、宿舍”调整为“架空停车、办公”。

  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1202300074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

  以上调整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5日。公示地点:闽侯县天驱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配套综合楼、2-1#车间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总平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