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厂区项目位于闽侯县竹岐乡。
2004年闽侯昕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经闽侯县建设局审查通过。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征地面积828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27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47.62平主米,容积率1.01,建筑密度27.4%,绿化率33.6%。2009年建设单位更名为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具体情况如下:保留已建建筑综合楼(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并调整部分建筑功能,拆除其余所有已建建筑,新规划建设3#厂房。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征地面积7603.84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7603.8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679.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76.85平方米,容积率1.76,建筑密度35.2%,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4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70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0日。公示地点:福建鸥标拉链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
3、综合楼、3#厂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