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建设的西气东输三线南通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项目位于闽侯县南通镇泽苗村,宗地面积6504平方米。我局与该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12120191204X008),约定:绿地率不高于22.6%。
现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将绿地率调整至不低于25%,根据2023年10月经福州市政府批复的《闽侯县南通镇NT3编制单元(产业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T3-01、NT3-05、NT3-06、NT3-08管理单元)》,该项目所在地块绿地率≥25%。
我局拟将该地块的绿地率从不高于22.6%调整至不低于25%。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上。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30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件: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