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项目位于上街镇美岐村,该项目宗地面积80089㎡。根据电力部门要求,对配电房等进行调整。同时为提升小区景观品质,在满足绿地率指标及停车位数量的情况下,对小区绿化布局、停车位位置、小区围墙等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根据电力部门要求,2#楼一层平面中的配电房、高压配电房调整为2#小区配电室、3#小区配电室、2#楼公共配电间。7#楼一层平面中的高压配电房、变配电所调整为1#公共配电室、1#小区配电室。13#楼一层平面中S-D到S-E轴交S-18~S-20轴的安置商业1-3调整2#环网室并增加直通室外通道。
2、取消5#楼西侧垃圾集散间15㎡,增设4个60㎡临时小区垃圾分类屋。
3、为规范小区管理,在小区外围增设围墙。
4、为了满足小区日常休闲,在小区中心花园位置增加人行步道,对景观绿化进行优化调整。
5、为了满足小区居民停车便利,将非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布置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详见附图)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规划图及现场测绘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公共租赁房”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5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0591-2206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1.原审批规划图
2.现场测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