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位于闽侯县荆溪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7年6月经原闽侯县城乡规划局批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50675.57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47881平方米,容积率0.74,建筑密度21%,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118650.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1222.21平方米。
建设单位因教学需要,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规划方案进行调整,我局已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8日在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D、E学生公寓、校门门卫、工美楼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对该项目调整情况进行公示,期间未接到相关利害关系人异议。
目前我局暂未核发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建设单位在复核相关面积指标后发现原公示方案部分面积指标的计算数值存在误差,现予以更正,同时建设单位根据测绘报告修正了部分建筑物的间退距标注,修正后满足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具体调整详附件。调整后该项目规划总平面经济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49306.97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144610.90平方米,容积率0.82,建筑密度21.2%,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128409.9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8138.9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0588.93平方米。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公示地点: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综合楼、D、E学生公寓、校门门卫、工美楼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