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学区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6-0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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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大学开发建设的“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学区”、“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位于闽侯县上街镇。上述两个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分别于2021年10月20日、2019年10月14日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规划布局与建设,福州大学提出申请将上述两个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合并,合并后项目名称为“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学区”。同时福州大学提出对合并后的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并补办福州地区大学科技园二期10#、12#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调整后总平面规划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592920.2平方米,高等院校用地面积1490589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25978平方米,容积率0.662,建筑密度20.33%,绿地率40.26%,总建筑面积880821.4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834564.2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6257.18平方米,机动车车位数3982辆,非机动车车位数13613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1日。公示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教学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