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江下游南港南岸防洪五期工程及其周边用地(QK04、QK06编制单元部分地块)控规调整论证》于2024年7月4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为30个自然日。”的要求,现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草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详见附件)。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上。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示期间欢迎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5楼(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100,联系电话:0591-22982504或0591-22062329,电子邮件:mhcxgh@163.com,并注明“闽江下游南港南岸防洪五期工程及其周边用地(QK04、QK06编制单元部分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意见与建议”。
附件:闽江下游南港南岸防洪五期工程及其周边用地(QK04、QK06编制单元部分地块)控规调整论证征询意见公示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