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原项目名为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位于闽侯县荆溪镇。我局于2024年7月1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1202400079号)。
现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普通高中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便函〔2023〕1550号)中“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办中职学校建成综合高中”等规定以及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做如下调整:
1.调整项目名称,由“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更名为“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
2.将本项目“1#实训楼”更名为“1#综合楼”,平面布局相应调整。
调整后该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符合土地合同相关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4日。公示地点: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